鋼質防火門的生產工藝和防火防爆技術
鋼質防火門生產工藝采取防火防爆措施,除了應考慮生產、使用、儲運物質的性質外,還應充分考慮物質經過處理所發生的各種變化,并結合各種各樣的工藝設備、工藝條件和環境因素等特點來采取綜合、有效的防火防爆技術措施。火災爆炸危險物質的控制。在生產中,對火災爆炸危險性物質,應采取安全措施。首先應考慮通過工藝改進,以危險性小的物質代替火災爆炸性大的物質。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,則應根據物質燃燒爆炸特性采取相應措施,如密閉與通風措施、惰性介質保護、負壓操作等,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
1. 用難燃和不燃的物質代替可燃物質。在生產中,用不燃液體代替可燃液體作為溶劑,用燃燒性能較差的溶劑代替易燃溶劑, 會顯著改善操作的安全性。
2. 密閉設備。為了防止易燃液體、蒸氣和可燃氣體、粉塵與空氣構成爆炸性混合物,設備應該密閉, 對于有壓設備更需要保持其密閉性。
3. 鋼制防火門采取通風措施。在能夠散發可燃氣體、蒸氣和粉塵的場所,采取有效的通風措施,以防止爆炸性混合物 的形成。通風分為機械通風和自然通風。換氣方式又分為排風和送風。
4. 惰性介質保護。用惰性氣體保護是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形成的重要措施。鋼制防火門生產中常用的惰性介質除氮以 外,還有二氧化碳、水蒸氣和煙道氣等。 惰性氣體常用于以下場合:
①易燃固體物質的粉碎、研磨、篩分、混合及粉狀物料輸送時,可用惰性介質保護;
②可燃氣體混合物在工藝過程中加入惰性介質保護;
③具有著火爆炸危險的工藝裝置、儲罐、管線等配備惰性介質,以備在發生危險時使用,如可燃氣體的排。鋼制防火門氣系統尾部用氮封;
④采用惰性介質 (氮氣)壓送易燃液體;
⑤爆炸危險性場所中,非防爆電器、儀表等的充氮保護以及防腐蝕等;
⑥有著火爆炸危險裝置、設備的停車檢修處理時;
⑦危險物料泄漏時用惰性介質稀釋。惰性氣體對分解爆炸氣體有抑制的作用,對于具有分解爆炸危險性的氣體,如果超過其分解爆炸的臨界壓力是危險的,可添加惰性氣體進行稀釋, 以抑制爆炸的發生。使用惰性介質時,應根據不同的物料系統采取不同的供氣系統和惰性介質。例如,氫氣的充氣系統最好備有高壓氮氣;地下儲罐周圍應配備高壓蒸氣管線等。
5. 負壓操作。鋼制防火門通常混合氣體的爆炸極限隨原始壓力增大而增大,反之亦然。因此,在真空中能避免爆炸,即當壓力減低至“著火的臨界壓力”時則不發生爆炸。例如,在20℃、0.101MPa下的 乙醚,爆炸下限為 1.7%, 在爆炸下限條件下, 乙醚蒸氣分壓為0.101×1.7%, 即 0.0017MPa (13mmHg),其爆炸下限時的易燃蒸氣分壓即為減壓操作的安全壓力。在生產中,負壓操作通常應用于下列場合:在高溫下易分解、聚合、結晶的硝基化合物、苯乙烯等物料采取真空干燥和蒸餾,可減少火災爆炸危險性;減壓蒸餾原油,分離汽 油、煤油、柴油等,可防止高溫引起油料自燃;真空過濾有爆炸危險的物料,可免除爆炸危險;負壓輸送干燥、松散、流動性好的粉狀可燃物料,有利于安全生產。